研究院规章

广东工业大学国家安全与人权研究院读书会章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读书会全称为“广东工业大学国家安全与人权研究院读书会”(以下简称“读书会”),是隶属于广东工业大学国家安全与人权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的学术交流组织。

第二条 以提升研究院成员学术素养、深化人权法治领域研究为核心,搭建常态化学术交流平台,通过系统研读经典著作、前沿文献,促进成员间思想碰撞与学术合作,营造严谨务实、开放包容的学术氛围,助力研究院科研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第三条 读书会作为研究院学术建设的重要载体,聚焦人权理论、法治实践、国际人权法治发展等相关领域,以文献研读为基础,以问题研讨为导向,兼顾学术深度与交流广度,服务于中心科研项目推进、学术成果产出及学科建设发展。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读书会接受研究院的指导与监督,研究院主任为读书会总顾问,负责统筹指导读书会发展方向、审批重大活动计划。

第五条 读书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1名,组成核心管理团队,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最长不超过3届),由研究院成员民主推选产生,报研究院备案:

(一)会长:负责统筹读书会日常运营,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协调解决活动开展中的重大问题,对接研究院相关工作。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分工负责活动策划、成员联络、资料整理等具体事务,会长缺位时可代行其职责。

(三)秘书:负责读书会活动记录、档案管理、通知发布、考勤统计等日常行政工作,协助管理团队落实各项活动安排。

第六条 邀请研究院资深教授、校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学术指导小组,为读书会提供文献筛选建议、研读方向指导、学术问题答疑等专业支持,提升读书会学术质量。

第三章 成员管理

第七条 读书会成员以研究院在编在岗人员、兼职研究人员、在读研究生为主,同时欢迎学校其他院系从事人权、法治相关领域研究的师生申请加入,也可根据活动需求邀请校外专家学者参与交流。

第八条 申请加入读书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同本读书会宗旨,积极参与读书会各项活动;

(二)对人权法治领域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或学习意愿;

(三)遵守本章程规定,服从读书会组织管理,履行成员义务。

第九条 入社程序

(一)个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个人基本信息、研究方向及加入意愿;

(二)核心管理团队审核申请材料,结合读书会发展需求确定是否接纳;

(三)审核通过后,由秘书登记备案,正式成为读书会成员。

第十条 成员权利

(一)参与读书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享有平等的发言、讨论权;

(二)对读书会活动计划、组织管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推荐研读文献、申请主持读书分享活动;

(四)优先参与读书会相关的学术合作项目、成果推广等活动;

(五)自愿退出读书会的权利(需提前向秘书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 成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研究院相关规定,恪守学术道德;

(二)遵守本章程,服从读书会管理团队的组织安排;

(三)按时参加读书会活动,无故不得缺席;确需请假的,需提前1个工作日向秘书报备;

(四)按要求完成指定文献的研读任务,积极参与讨论交流,主动分享学习心得;

(五)爱护读书会公共资料,协助维护活动秩序,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

(六)不得利用读书会平台从事与学术交流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二条 读书会主要开展以下形式的活动,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

(一)常规研读会:定期围绕指定经典著作、前沿论文、政策文件等开展深度研讨,由成员轮流主持;

(二)专题分享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优秀成员围绕特定研究主题(如人权立法实践、国际人权热点问题等)开展专题讲座或经验分享;

(三)学术沙龙:针对科研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学术前沿动态开展自由讨论,促进思想碰撞与合作;

(四)成果交流会:组织成员分享基于研读成果形成的论文、研究报告等,开展互评互改,提升成果质量;

(五)其他活动:如文献资料汇编、学术调研心得交流、与其他高校相关读书会开展交流合作等。

第十三条 常规研读会每月开展1-2次,专题分享会、学术沙龙等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具体时间、地点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成员。

第十四条 活动组织流程

(一)计划制定:核心管理团队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形式、时间安排等,报研究院总顾问审批后实施;

(二)文献筛选:学术指导小组提供文献推荐清单,核心管理团队结合成员需求确定每期研读文献,提前1-2周向成员发布;

(三)活动实施:主持人负责把控活动流程,引导成员开展讨论;秘书负责活动记录、拍照存档等工作;

(四)总结归档: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秘书整理活动纪要、相关资料,纳入读书会档案管理;核心管理团队定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优化活动安排。

第五章 资料与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资料管理

(一)读书会建立专门资料档案,由秘书负责管理,包括研读文献汇编、活动纪要、成员信息、活动照片、学术成果等;

(二)资料档案实行分类归档、规范管理,方便成员查阅;涉及涉密内容的,严格遵守研究院档案安全及保密管理相关规定;

(三)鼓励成员向读书会捐赠相关学术资料,捐赠资料由秘书登记备案,明确归属。

第十六条 经费管理

(一)读书会经费主要来源于研究院专项经费支持,也可接受合法合规的社会捐赠或赞助(需报研究院审批);

(二)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文献资料购置、专家讲座酬劳、活动场地布置、茶歇等与读书会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经费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及研究院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原则,由秘书负责经费报销事宜,建立经费使用台账,定期向成员公示经费收支情况;

(四)核心管理团队每学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高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订需由核心管理团队提出修订方案,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报研究院审批备案,修订后的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国家安全与人权研究院读书会核心管理团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制定补充细则,报研究院备案后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3年10月28日公布的《广东工业大学人权法治研究中心读书会章程》同时废止。